杀生恶业极重,可以分为四类!

仁清法师

       杀生大体可分为四类:

  一、贪杀:为贪口腹或贪利益而杀。如:打猎吃肉,或卖皮毛,以及以屠宰为业者。

  二、嗔杀:嗔恨、打斗,残害、战争等。

  三、愚痴杀:外道、邪教以为杀生能长功,或以为杀生可“圆满功德”者。如:民俗以杀生祭天、祭神者……

  四、无意杀:杀缘极多,如:脚下踩死小虫,务农铲死生灵等。

  杀生恶业极重,唯第四无意杀不犯杀戒,但也是性罪不灭,一旦误杀生灵,必须极力忏悔,并多多放生,以期罪业清静,早成佛道!

愿消三障诸烦恼,愿得智慧真明了。

普愿罪障悉消除,世世常行菩萨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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